中國判處一藏人死刑及五人長期監禁
『國際西藏郵報2010年5月26日達蘭薩拉報導』拉薩中級人民法院判處一名藏人四郎澤仁(Sonam Tsering)死刑,緩刑 2年,另五名藏人因秘密隱匿四郎澤仁(Sonam Tsering),而被判處3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。
據拉薩晚報(http://www.lasa-eveningnews.com.cn/epaper/uniflows/html/2010/05/25/02/02_41.htm )2010年5月25日報導,拉薩市中級人民法院依其行為觸犯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八十九條、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,以搶劫罪名判處四郎澤仁(Sonam Tsering)死刑,緩刑2年;另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三百一十條第一款的規定,5名藏人(扎西曲珍、格勇、珍擁、澤翁牛麥、益西措姆)觸犯窩藏罪名,遭判處3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。中國官方媒體報導指出,四郎澤仁(Sonam Tsering)被指控涉嫌2008年3月14日拉薩事件,煽動公眾騷動。他承認帶領及煽動上百群眾,在車輛和商店縱火、推翻警車。他站在警車車頂、揮舞刀子,大聲高喊反政府口號;造成約 40萬人民幣的損失。另5名藏人被指控涉嫌明知其為通緝犯,卻藏匿他,並準備協助他逃往海外。
四郎澤仁(Sonam Tsering),23歲,父親次仁桑珠(Tsering Samdup)和母親央吉(Yangkyi),是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區帕宥(Payul)縣惹恰(Rachap)鎮,一個半牧民家庭。2007年底四郎澤仁(Sonam Tsering)來到拉薩朝聖,也停留在下來。當2008年3月拉薩爆發和平示威,他立即積極地參與其中。四郎澤仁(Sonam Tsering)在拉薩示威17個月後,也就是2009年10月中旬遭到逮捕。
隨著四郎澤仁(Sonam Tsering)被判處死刑,從2008年迄今共有7名藏人被判死刑,且有2名已遭處決。約 450名藏人,因參與西藏春季反抗中共暴政而被判處刑期不等的徒刑。藏人自發地進行抗議,宣洩幾十年來對中共鐵腕暴政的不滿,卻遭遇政府及其司法機關以法律合法的鎮壓。中共政府及其宣傳部,已多次向國際社會以圖像宣達西藏抗暴的犯罪活動。
國際西藏郵報駐台北記者黃凱莉中文 編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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